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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加油站——说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那些事

来源: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时间:2019-06-18 作者:钢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量:

我国严格保护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进行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但在用工实践中,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市场主体地位而言,由于用人单位掌握着招收录用权、岗位分配权、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权等实际权力,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就包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情形。为此,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赋予了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的紧急处置权。同时,法律还赋予劳动者对于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批评权、检举权和控告权等。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行使了上述权利,就对劳动者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什么是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相关法律有怎样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劳动者应怎样维权及用人单位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下面,我们就来说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那些事。

一、什么是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违章指挥,是指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等既定规则指挥劳动者工作。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单位明知存在较大风险仍然命令劳动者进行该作业。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在制定时不仅要考虑提高工作效率,更要考虑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在工程建筑、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等行业尤其明显。如果在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势必会给劳动者的生命或身体健康带来威胁。因此用人单位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改变生产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违章指挥操作,亦不能明知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仍然不顾劳动者生命安危强令劳动者进行作业。

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怎样的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出现违章指挥或对劳动者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形,劳动者享有怎样的权利,用人单位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劳动者方面】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出现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时享有三项权利:(1)拒绝履行权。劳动者如果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不进行相应工作和劳动时,该行为不失为违反劳动合同,其后果仍然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特别赋予了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的紧急处置权。(2)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权。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劳动者以此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3)批评、检举和控告权。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指挥、监督、管理,但行使权力的前提是不得侵犯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甚至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严重危及了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指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明知违反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对劳动者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具有危险性,仍然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劳动权仍属于劳动者自己,仍由劳动者自己支配,不是把劳动权完全交给用人单位,所以在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劳动者可以不服从其指挥或者命令,并有权拒绝执行。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在危及生命安全时,劳动者有权紧急撤离现场。这是在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受到侵害、生命健康权受到威胁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紧急处置权。《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规定,劳动者拒绝执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不构成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从而更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不用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规范化、科学化地安排生产作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技术标准要求,职工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用人单位改正、改进。对于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检举和控告。

【用人单位方面】

《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三项法律责任:(1)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用人单位在实际用工过程中应坚决杜绝对劳动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形,劳动者可以据此提出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还面临行政处罚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而且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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