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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济南市钢城人才超市 时间:2019-08-28 作者:济南市钢城人才超市 浏览量: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辅助性服务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辅助性服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钢城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简称“4050”人员)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后孤儿。

四、招聘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请携带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日-9月4日工作日期间到就业失业登记所在地的镇(街道)、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报名。

五、考察录用

镇(街道)、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同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采取笔试、面试、走访、体检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镇(街道)、功能区在明显位置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并同步在钢城区人才超市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通知录用。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和考核。被聘用人员合同期限3年。工作期间,由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缴纳五险,按月发放工资,工资待遇待遇不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市、区审核无误后给予岗位补贴、保险补贴,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退出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 

1.无相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享受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5.拒绝配合管理部门核查工作的;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7.期间出现工商注册信息、退出低保等任何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报名电话:里辛人社所     6470969

汶源人社所     5870936

颜庄人社所     6461211

辛庄人社所     6410216

高新区人社所   5874288

棋山人社所     6903811

附:2019公益性岗位设置表.xlsx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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