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济南市钢城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简章》有关规定,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录取资格的,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将济南市钢城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拟录用人员递补2人进行公示。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2年4月2日、4月6日—4月8日、4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拨打举报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 0531-75873019
济南市钢城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拟录用人员递补名单.pdf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