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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公告

来源:济南市钢城人才超市 时间:2021-12-13 作者:济南市钢城人才超市 浏览量:

按照《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医保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如下:

一、参保登记及缴费标准

1.登记范围: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钢城区户籍的居民(以下简称少年儿童);年满18周岁,具有钢城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我区居住证持有人及其未成年子女。2021年度正常参保人员不需要进行参保登记。

2.缴费标准: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360元;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300元;驻济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240元。政府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22年度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20元。重度残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脱贫享受政策对象、即时帮扶人员、孤儿、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缴费。

二、政策调整情况

1.自2022医疗年度起,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及一级医疗机构400元,社区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2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5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参保人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在此基础上降低20%。

2.自2022医疗年度起,参保人因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由45%提高至50%。

3.自2022医疗年度起,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75元。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不包括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计算,大学生最高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至600元,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至500元。

4.自2022医疗年度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流产、引产和生育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定额包干支付标准,流产的由150元提高至350元,引产和顺产的由1100元提高至1350元,阴式手术产的由1350元提高至1550元,剖宫产的由2300元提高至2750元。

三、参保登记及缴费

参保登记工作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缴费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

1.参保登记缴费时间

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10月30日,为集中参保登记时间;11月1日—12月31日为集中缴费阶段,过后不再延期。

2.参保登记方式

(1)学生群体。在校(园)学生和儿童,由所属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并代收代缴医保费。其中,已在家庭参保缴费的,由镇(街道)经办机构提供参保证明,学校(托幼机构)可不予代收代缴。

(2)村(社区)居民。新参保登记人员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由村(社区)收集参保信息,并将参保信息提报各镇(街道)、功能区劳保所,由劳保所将登记信息推送税务部门后,由居民自行缴纳医保费。由村(社区)集体负担医保费用的,可以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集中申报缴纳。

(3)职工家属。机关事业单位、各大企业职工家属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新增参保人员的信息收集,并到医保部门办理登记后,由缴费人自行缴纳医保费。

(4)政府资助缴费人。政府资助参保交费人群参保工作由区医保经办机构协调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负责。

3.参保登记所需资料

参保人在参保登记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进行人员信息登记,政府资助参保人群参保登记除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外,还要提供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4.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小程序进行缴费。

(2)办税服务厅缴费:缴费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3)银行缴款:缴费人携带相应银行的银行卡或社保卡到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柜台缴费。也可以到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农金通、建设银行裕农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四、注意事项

2021年12月31日24时,省税务部门将关闭居民缴费窗口(特殊缴费除外),错过缴费期后申请参保的,需先到相关街道、功能区劳保部门进行补缴数据维护,再进行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全部筹资标准补缴(个人缴纳的部分+财政补助的620元),补缴之日及以前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补缴次月起三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当年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希望广大居民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参保缴费,以免影响个人2022年度医保待遇落实。

特此公告!

 

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       济南市钢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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