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发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全区2025年度计划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70个(若出现减员情况,及时补录)。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安置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三、安置程序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5日。
2.报名地点: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3.报名材料:《2025年钢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公示
村(社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可采用村(居)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街道(功能区)。街道(功能区)根据村(社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会同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审核无误后,由各街道(功能区)发布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三)区县审批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审批。
(四)组织体检
各街道(功能区)组织拟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体检。
(五)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的,各用人单位(也可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书一式三份,街道(功能区)、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各执一份,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六)培训上岗
根据岗位需要开展岗前培训工作,使聘用人员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培训课时、方式等由各街道(功能区)结合实际确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街道(功能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安排符合条件人员上岗。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岗位管理
(一)城乡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需求,确保需开设岗位及时开设、需安置人员及时安置、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功能区)督促退出: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自愿退出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三)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功能区)负责清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功能区)研究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二)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安置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钢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发布渠道为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各街道(功能区)咨询电话:
艾山街道:0531-75879509
里辛街道:0531-76470969
辛庄街道:0531-76410216
颜庄街道:0531-76461211
汶源街道:0531-77936161
南部新城建设中心:0531-75874288
附件: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